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幾日內可以毀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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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幾日內可以毀約

一、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幾日內可以毀約?

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後就不可以毀約了,房屋買賣合同一旦簽訂,即產生法律效力。如果該合同有與法律相悖的條款,該條款即自始無效。如果要毀約,則要承擔違約責任,繳納定金的,定金不會退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第四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第一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條 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一方違約時,對方可以選擇適用違約金或者定金條款。

二、買方可以單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1、隱瞞房屋真實情況構成欺詐的

2、將已售房屋私自抵押

3、一房二賣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9條第3項之規定,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

4、房屋不符合質量要求或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後,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房屋的主體結構、防水等存在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築面積或者建築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沒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並要求賠償損失。

5、開發商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無法辦理產權證

開發商在交房期滿後,經購房人催告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3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後超過一年,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6、擔保貸款合同不能訂立;

7、開發商虛假宣傳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構成根本違約,致使購房人在購房時期望的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8、不可抗力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94條第1項之規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購房合同目的的,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

9、不屬於不可抗力的事由,但是出現在在簽訂額合同時無法預料的情形,繼續履行合同無必要,或者也無法履行的情形

籤合同之前雙方都有充分的時間可以考慮,但是簽完合同以後,只要已經簽字,誰都不能無故毀約。法律從未規定過,簽完合同以後的幾天之內還可以毀約,如果這麼沒有法律常識,籤合同之前就應該提前諮詢一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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