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判決書幾日內繳納罰款 - 有哪些相關規定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W

熱門城市:日喀則律師 鞍山律師 滁州律師 浙江律師 峯峯礦區律師 開魯縣律師 塔河縣律師 邯鄲縣律師 庫倫旗律師

行政判決書幾日內繳納罰款,有哪些相關規定

行政訴訟過程是非常規範、嚴謹的,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對行政訴訟案件審之後,就會根據案件具體問題作出處理決定,也就是下達行政判決書,如果還涉及到罰款問題,就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行政判決書幾日內繳納罰款

一、行政判決書幾日內繳納罰款

行政處罰涉及到罰款事項時,當事人應當自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指定的銀行繳納罰款,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不得自行收繳罰款。

如果當事人超過執行期限仍然不執行行政處罰規定的,行政處罰行政機關有權依法對當事人採取強制措施,情節嚴重的可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並會對前項處罰金額加大處罰額度。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章第三十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違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為,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又根據第三十九條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本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應當製作行政處罰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地址;

(二)違反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事實和證據;

(三)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

(四)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處罰決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名稱和作出決定的日期。行政處罰決定書必須蓋有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的印章。

二、行政判決書類型

1、第一審程序的行政判決書是指第一審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後,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程序審理終結,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參照行政規章,就案件實體問題作出的書面處理決定。

2、第二審行政判決書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對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行政案件,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終結,就實體問題依法作出書面處理決定製作的法律文書。

3、再審程序的行政判決書,是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於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決,發現違反法律、法規的的規定,經依法在身終結,就案件的實體問題作出處理的書面決定。再審行政判決書,由首部、事實、理由、判決結果和結尾組成。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