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義的水行政處罰的適用階段包括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廣義的水行政處罰的適用階段包括

行政處罰是行政制裁的一種形式,指行政機關或其他行政主體依法定職權和程序對違反行政法規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了行政處罰之後,可以申請進行聽證,對於行政處罰程序,在《行政處罰法》中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至於行政處罰的種類,則主要包括了七種,有警告、罰款、責令停產停業等等。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朋友要被進行行政處罰,行政處罰適用的原則有

行政處罰適用的原則有首先糾正違法行為"原則。行政處罰法第23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行政機關在處理違法案件時,無論對違法行為人處以何種 政處罰,都應當要求違法行為人及時糾正違法行為。(2)"一事不再罰"原則。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這一規定,在行政處罰法中,一事不再罰原則的含義是:1)對同一違法行為,一個機關已經給予罰款處罰的,其他行政機關不得再次給予罰款處罰;2)如果一個機關已經給予罰款以外的其他種類處罰,如暫扣許可證或者暫扣執照等,其他機關是否可以再次給予相同的處罰,行政處罰法沒有明確規定。但根據過罰相當原則,對同一違法行為,一個機關已經給予處罰的,其他機關不應再次給予相同的處罰,否則就違背了過罰相當的原則;3)至於是否可以給予其他種類的行政處罰,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區別對待。一般來説,一個機關給予的處罰已經足以糾正違法行為的,其他機關 應再給予其他處罰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