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有哪些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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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訴訟有哪些法律特徵?

行政訴訟有哪些法律特徵?

1、行政訴訟所要審理的是行政案件。

這是行政訴訟在受理、裁判的案件上與其他訴訟的區別。刑事訴訟解決的是被追訴者刑事責任的問題;民事訴訟解決的是民商事權益糾紛的問題,而行政訴訟解決是行政爭議,即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發生的爭議。

2、行政訴訟是人民法院通過審判方式進行的一種司法活動。

這是行政訴訟與其他解決行政爭議的方式和途徑的區別。在中國,行政爭議的解決途徑不止行政訴訟一種,還有行政複議機關的行政複議等等。而行政訴訟是由人民法院運用訴訟程序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3、行政訴訟是通過對被訴行政行為合法性進行審查以解決行政爭議的活動。

其中進行審查的行政行為為具體行政行為,審查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不受違法行政行為的侵害。這就決定了行政訴訟與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在審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

4、行政訴訟是解決特定範圍內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訴訟並不解決所有類型的行政爭議,有的行政爭議不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而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均無類似於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的限制。至於,不屬於行政訴訟解決的行政爭議只能通過其他的救濟途徑解決。

二、行政訴訟當事人有哪些權利?

當事人的訴訟權利主要有:

1、原告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在訴訟中還有放棄、變更和增加訴訟請求的權利;

2、被告對原告的起訴,有應訴答辯的權利;

3、申請審判人員、書記員、鑑定人迴避的權利;

4、委託訴訟代理人進行訴訟的權利;

5、使用本民族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權利;

6、經人民法院許可,向證人、鑑定人和勘驗人員發問的權利;

7、經人民法院許可,查閲、複製本案庭審材料及有關法律文件的權利,但涉及國家祕密或個人隱私的除外;

8、查閲、改正庭審筆錄的權利;

9、在審判前,原告有撤訴的權利,被告有發跡其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利;

10、在訴訟過程中有申請人民法院採取財產保全措施的權利;

綜上所述,政府行為損害公民利益的,其可以向法院提出行政訴訟。這種訴訟和民事訴訟不同,有自身的特點。行政訴訟是解決行政糾紛的,其程序是通過法院審理,行政訴訟中原告是單位或者個人,而被告是政府機關,這些都是其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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