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流程及文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4W

一、民事訴訟流程及文件是什麼?

民事訴訟流程及文件是什麼?

(一)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 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二)材料

1、民事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繫方式)。

(2)案由。

(3)訴訟請求(分項寫明向法院起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4)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寫明起訴或提出主張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包括證據情況和證人姓名及聯繫方式)。

(5)起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

(6)起訴人簽名、日期。

(7)起訴狀用A4型紙,並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2、證據材料

(1)主體資格證明。如身份證、結婚證、營業執照等。

(2)法定代理人證明、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

(3)授權委託書。

(4)與訴請相關的證據或者證明材料。

二、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是國家的基本部門法之一,民事訴訟法學與仲裁法學則是我國法學體系中重要學科。其內容豐富,涉及面廣,實用性強,在社會生活發揮着重要作用。

民事訴訟與仲裁製度所涉及的知識點多,技術性規範多,強制性規範多,內容不易把握。歷年律師資格考試試題中,考點多集中於:當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管轄(地域管轄、協議管轄、專屬管轄等),證據(舉證責任倒置等),一審程序(起訴條件、撤訴、缺席判決、延期審理、訴訟中止與終結、反訴與訴的合併、簡易程序的適用範圍與特點、可以上訴的裁定等),二審與再審程序(上訴條件、方式、審查範圍、在身體其條件與審判程序),執行(執行依據與執行和解),仲裁原則、仲裁的適用範圍、仲裁協議、仲裁程序、仲裁裁決的撤銷與不予執行等。

當公民與他人發生了糾紛事件後,如果不能通過協商解決,雙方也是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等方式來解決,在提交了訴訟申請後,當事人也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雙方的身份證明以及證據等材料,如果當事人對審判的結果不認同時,也是可以在期限內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