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沒有什麼證據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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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證據是訴訟中的關鍵,一個有力的證據甚至可以推翻原來的判決。但是,證據並不是那麼容易獲得,尤其是在民事訴訟中,有可能會出現沒有證據的情況。那麼,民事訴訟中有哪些證據呢?民事訴訟沒有什麼證據怎麼辦呢?365網站律師將為您解答。

民事訴訟沒有什麼證據怎麼辦

一、民事訴訟中有哪些證據呢?

民事訴訟證據的種類:

1、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在訴訟中就與本案有關的事實,向法院所作的陳述。當事人陳述作為證據的一個種類是我國的民事訴訟證據種類劃分中的特色。當事人是民事訴訟法律關係的主體,由於與訴訟結果有着直接的利害關係,決定了當事人陳述具有真實與虛假並存的特點。

書證。書證是指以文字、符號、圖形等所記載的內容或表達的思想來證明案件真實的證據。這種物品之所以稱為書證,不僅因它的外觀呈書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記載或表示的內容能夠證明案件事實。

3、物證。物證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狀、質量、規格、特徵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物證是通過其外部特徵和自身所體現的屬性來證明案件的真實情況。民事訴訟中常見的物證有:爭議的標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權所損害的物體(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遺留的痕跡(印記、指紋)等等。

4、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利用錄音、錄像、電子計算機儲存的資料和數據等來證明案件事實的一種證據。

5、電子數據。電子數據是存儲於電子介質中的信息,包括電子簽名、格式化後的硬盤通過恢復取得的信息等等,與傳統的錄像、錄音等視聽資料有所區別。

6、證人證言。

7、鑑定意見。鑑定意見是專業人員運用其專門知識,對案件證據材料進行分析鑑別,對專門性問題作出意見,以作為法官判斷相關證據真偽的參考依據。

8、勘驗筆錄。勘驗筆錄是指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在訴訟過程中,為了查明一定的事實,對與案件爭議有關的現場、物品或物體親自進行或指定有關人員進行查驗、拍照、測量後的記錄。

二、民事訴訟沒有什麼證據怎麼辦呢?

首先,應該明確的是,沒有證據法院也會受理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只要原告是直接利害關係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法院的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就必須受理;對於一方當事人沒有證據支持的事實和訴訟請求,只要對方當事人認可,法院就可以支持。

其次,有可能存在對方負有舉證責任的情況。作為民事訴訟的一項證據制度, “誰主張誰舉證”已廣為人知,但此制度也有例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下稱<意見》)第74條規定:在下列侵權訴訟中,對原告提出的侵權事實,被告否認的,由被告負責舉證:< p="">

1、因產品製造方法發明專利引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2、高度危險作業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3、因環境污染引起的損害賠償訴訟;

4、建築物或者其他設施以及建築物上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倒塌、脱落、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5、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訴訟;

6、有關法律規定由被告承擔責任的。

綜上所述,如果遇到了民事訴訟沒有什麼證據的情況,當事人仍然可以去立案,法院也會受理。並且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並不是所有的民事訴訟都需要當事人自己舉證,也存在被告負責舉證的情況。因此,面對沒有證據時一方面儘可能尋找證據,另一方面瞭解自己案件的情況。更多相關知識請諮詢365網站律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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