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上訴的提起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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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訴

民事訴訟法上訴的提起的條件是什麼?

上訴,是指當事人對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一審判決、裁定或評審決定,在法定期限內,依法聲明不服,提請上一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活動。

二、上訴的條件

(一)條件

1、必須有合格上訴人和被上訴人

2、必須是依法允許上訴的判決裁定

3、符合法定的上訴期限。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訴期限應從判決書裁定書送達當事人的第二日起算。判決書裁定書不能同時送達當事人的,上訴期限從各自收到判決書,裁定書之次日起算。

對刑事二審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應對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理由和範圍的限制。對刑事上訴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而民事二審案件,二審法院應當圍繞當事人上述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當事人沒有提出請求的,不予審查;但是一審判決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侵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除外。

在自訴案件中,被害人作為自訴人有權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自訴案件包括三種,即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害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這類自訴案件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即被告人實施了犯罪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也就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對報案、控告、檢舉不立案偵查,或者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

(二)對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不服,哪些人有權提出上訴?

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關人員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用書狀或口頭形式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這樣規定是為了保證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準確、無誤,準確、及時打擊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哪些人有權提出上訴呢?根據法律規定:

1、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2、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3、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三、上訴提起的方式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提起上訴的方式有書面和口頭兩種。書面上訴與口頭上訴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人民法院都應當受理。口頭上訴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筆錄。

上訴步驟:

上訴必須表明兩方面的意思:一是對第一審判決或裁定不服;二是請求上一級人民法院予以糾正第一審判決、裁定的錯誤。

當事人既可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也可以直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如果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的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如果當事人直接向第二審法院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內將上訴狀交原審人民法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並將原審的全部案件、證據材料移送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

根據法律規定,不得以任何藉口剝奪被告人的上訴權。

有權提出上訴的人,包括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指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被告人。近親屬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及兄弟姐妹。

上訴期限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日起計算。在上訴期限內,提出的上訴具有法律效力。意味着案件要進行第二審程序。如果超出這個期限,提出的上訴和抗訴就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一審判決、裁定即告生效。但也有特殊情況,如當事人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而耽誤提起上訴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後5日內,可以申請繼續進行應當在期滿以前完成的訴訟活動。這種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沒有正當理由的,人民法院即予裁定駁回申請。

根據規定,上訴人既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訴人通過原審人民法院上訴的,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在3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用書狀或口頭兩種形式均可。當事人要求上訴,用口頭表示的,人民法院應當製作筆錄存放在法院的案卷中。

民事訴訟法上訴的提起要在出現了具體的上訴條件時才可以,但是任何人都不能剝奪的當事人上訴的權利。上訴不限於是一審案件中的原告,還可以是原審案件中的被告和其他第三人,所以,在上訴中,與一審相比可能會出現當事人主體地位的改變。我們除了區分一審和上訴審的區別,也要避免與刑事訴訟上訴的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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