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綜合醫療險有哪些法律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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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保綜合醫療險有哪些法律特徵?

社保綜合醫療險有哪些法律特徵

(1)保障範圍廣。綜合醫療保險對各種住院和門診費用都提供了廣泛的保障,其保險責任一般包括:住院牀位費、檢查檢驗費、手術費、診療費。此外,綜合醫療保險的保險責任還包括對門診醫療費用,某些康復治療的費用,如假肢、人工關節和輪椅及救護車費用等的補償。對上述醫療費用項目,綜合醫療保險的給付限額相對較高,甚至只有一個總的保險金額給付限額,這與基本醫療保險是不同的。綜合醫療的除外責任也比基本醫療保險要少得多。

(2)保費高。由於保障範圍寬泛,綜合醫療保險的保費比普通醫療保險高。

(3)風險共擔。綜合醫療保險合同中都會確定一個比較低的免賠額,並規定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對費用的分擔比例,實行費用風險由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共同承擔的做法,以期實現對費用的控制,防範道德風險的發生。

(4)補充作用。綜合醫療保險從形式上看,主要有綜合型大病高額醫療保險、與普通醫療保險相銜接的補充型大病高額醫療保險兩種;從內容上看,有些綜合醫療保險的保險責任中還包含有預防保健服務的費用。可見,綜合醫療保險的主要作用在於為那些沒有社保的個人或團體提供較為充分的醫療保障,因此,該類產品一般不存在醫療服務費用的單項限額,只有一個總的賠付限額。

二、國家規定的社保種類有哪些?

1、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卹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工傷保險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鑑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綜上對綜合醫療險簡單的瞭解一下即可,綜合醫療險比普通醫療保險的保障範圍廣,因為綜合醫療險的保障責任包括基本的門診費,康復治療費等,普通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費用,基本上都能使用綜合醫療險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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