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承租人交 - 出租人交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7W

農民作為土地的所有人,擁有出租收回土地的權利,那如果出租土地則法律上成為出租人,那麼承包土地一段時間的人則是承包人,雙方有既得利益的關係。可是當涉及到土地使用過程中土地使用税的費用,就會有疑惑,到底土地使用税承租人交?還是出租人交?接下來就讓小編來介紹。

土地使用税承租人交?出租人交嗎?

一、土地使用税承租人交?出租人交?

是由出租方交,除非租賃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是如果出租方未交,那麼承租方就有交税的義務房產税徵收標準分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1.從價計徵的,其計税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到30%後的餘值;

2.從租計徵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税依據。從價計徵10%到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3.房產税税率採用比例税率。按照房產餘值計徵的,年税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徵的,年税率為12%;

4.房產税應納税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二、土地使用税相關法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佈):

第二條規定:“在城市、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城鎮土地使用税(以下簡稱土地使用税)的納税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税。rnrn根據《國家税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税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四條規定:“關於納税人的確定,土地使用税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税;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税。”

所以説,讀者朋友們相信大家都有所瞭解了,關於土地使用税承租人交還是出租人交,答案顯而易見是出租人。(當然重點是沒有額外的協議)但如果出租方比如出現像不在土地所在之地或無法交上税,這是交税的義務就自然而然落到了承租人手裏,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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