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過程中是否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筆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8W

訴訟過程中是否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筆跡

一、訴訟過程中是否可以申請重新鑑定筆跡?

當然可以申請重新鑑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委託的鑑定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有異議申請重新鑑定,提出證據證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一)鑑定機構或者鑑定人員不具備相關的鑑定資格的;

(二)鑑定程序嚴重違法的;

(三)鑑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的;

(四)經過質證認定不能作為證據使用的其他情形。

對有缺陷的鑑定結論,可以通過補充鑑定、重新質證或者補充質證等方法解決的,不予重新鑑定。

第二十八條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託有關部門作出的鑑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並申請重新鑑定的,人民法院應予准許。

二、筆跡司法鑑定要多久出結果?

按照《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收到送檢材料和鑑定費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特殊情況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三、筆跡司法鑑定的程序是怎樣的?

1、筆跡真偽鑑定(是否某人或同一人書寫)類案件需準備的送檢材料:

(1)檢材。文書司法鑑定中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某項內容(如:筆跡、印章、打印文件)有異議需要鑑定的材料,稱為檢材。筆跡鑑定一般要求委託人提供檢材原件,有的案件調取原件有困難的可以由鑑定機構派人現場拍照或由出處者簽章提供複印件。

(2)樣本。是指與檢材相對應的供檢驗比對的材料。如:書寫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實筆跡樣本若干份,對數量沒有具體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徵反映充分就可以作為樣本比對材料。

2、填寫《司法鑑定委託書》

委託書沒有特定的格式,內容一般包括委託的鑑定單位、委託事項、委託人、委託時間。

3、簽訂協議

委託和受理雙方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4、提供有效證件

委託人應提供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材料件(如:營業執照、身份證、工作證)

5、送達或郵寄

委託人可以將上述材料直接送達到鑑定機構,如採用郵寄方式,最好選擇郵政EMS特快專遞保價郵寄。

6、交納鑑定費

委託人在委託鑑定後,應按照協議約定交納鑑定費,交費方式現金支付、轉帳均可。

7、鑑定週期及領取鑑定書

按照《司法鑑定程序通則》規定,司法鑑定機構應當在與委託人簽訂司法鑑定協議書、收到送檢材料和鑑定費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委託事項的鑑定。特殊情況經本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延長時間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所有的司法鑑定通常情況下最多都只能進行兩次,對於重新申請筆跡鑑定的時間在第1次的通知書上都寫的很清楚,如果超過時間法院也不會同意這樣的請求。筆跡鑑定和其他的證據材料應該是吻合的,在有必要有證據的情況下重新申請鑑定才能起到最大的效果。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