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法院先判還是先到司法局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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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緩刑法院先判還是先到司法局報道?

緩刑法院先判還是先到司法局報道?

緩刑是先判決然後才到司法局進行報道。

《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對於適用社區矯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機關、監獄應當核實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時或者在其離開監所之前,書面告知其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的時間期限以及逾期報到的後果,並通知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在判決、裁定生效起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判決書、裁定書、決定書、執行通知書、假釋證明書副本等法律文書,同時抄送其居住地縣級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縣級司法行政機關收到法律文書後,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送達回執。

根據《刑法》規定,第七十五條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按照考察機關的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三)遵守考察機關關於會客的規定;  

(四)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考察機關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條 對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如果沒有本法第七十七條規定的情形,緩刑考驗期滿,原判的刑罰就不再執行,並公開予以宣告。

二、適用緩刑的對象和條件:

(一)適用緩刑的對象必須是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二)犯罪分子確有悔改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即法院認為不關押也不致於再危害社會。以上兩條缺一不可。

(三)刑法規定,對累犯,不論其刑期長短,一律不能適用緩刑。

綜合上面所説的,緩刑就是在判決了刑期之後可以暫緩二年執行,只要在這個考驗期之內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將不再執行原來的期限,但對於在判決了之後就要及時的到當地部門進行辦理,從而確保犯罪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之內不會再犯任何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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