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怎麼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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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構成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怎麼判刑?

構成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怎麼判刑?

構成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的判刑,是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二、本罪的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1、必須是違反土地管理法規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是指土地管理法為代表的一系列土地管理法規。如《土地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出讓國家土地使用權批准權限的通知》、《城鎮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

2、必須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土地管理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土地的社會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羣眾集體所有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送。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期限和條件投資開發,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應當簽訂轉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轉認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土地使用權轉讓時,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埋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批准,並依法辦理過户登記。土地使用權轉讓須符合上述規定,否則即為非法轉讓。

對於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的具體認定標準,是需要基於上述法律規定的程序來進行合法的處理的,涉及到造成了嚴重的違法事實後果的,是需要按照情節嚴重嚴重來進行處罰的,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不清楚的,可以聘請律師來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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