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的構成要件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4W

一、什麼是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的構成要件?

什麼是非法買賣土地使用罪的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土地管理制度。土地屬於國家或集體所有,國家嚴禁以任何形式轉讓土地,但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對於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顯然是對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嚴重侵犯。

(二)客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三)主體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主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1條規定,單位亦能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單位犯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本條追究刑事責任。

(四)主觀要件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並且以牟利為目的,不以牟利為目的,不構成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牟利不僅是行為人謀取金錢上的利益,而且也指行為人謀取其他不正當的利益,例如為了出國辦理護照,為了升官等等。

二、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的判刑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條 【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不管是集體土地還是城鎮土地,都是不允許非法倒賣的,若單位構成非法買賣土地使用權罪,對單位的主要責任人可以判處3年到7年不等有期徒刑,罰金的標準是按照買賣土地使用權成交價格的5%~20%確定。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