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20年續期手續怎麼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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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使用權是有一定期限的,像住宅類最長為70年。而在一些地區,有一些小產權房,土地使用證上面記載的有效期僅僅是20年,目前一些房屋面臨產權到期的問題。按照規定,土地使用權到期後可以續期,那麼土地使用證20年續期手續怎麼辦理?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給出的答案。

土地使用證20年續期手續怎麼辦理?

一、土地使用證到期怎麼辦?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

二、土地使用證20年續期手續怎麼辦理?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予以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合同,並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如果是已經購房的業主,自行對房屋土地使用權進行續期,業主需要到縣國土資源局的辦證窗口提交續期申請,帶上身份證、土地使用證,其中未辦理土地證的業主,則還需帶上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契税發票以及不動產銷售發票,工作人員一般會在20個工作日內辦好。

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是多久?

由於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買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 (開發商已經將兩者費計算在購房款中),所以土地使用權能用多長時間就關係到購房人的切身利益。我國法律對土地使用權按不同的用途作了如下規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用地50年;

3、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4、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綜上所述,如果人們買到的只有20年產權的小產權房,應該到期後,及時辦理土地使用證20年續期手續。由房屋本人持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及身份證到當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辦理續期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辦好之後,房主會拿到一份新的土地使用證,上面對有期限進行了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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