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管多少年 - 是如何規定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W

一,土地使用證管多少年,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使用證管多少年,是如何規定的?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據市國土部門有關人士介紹,土地使用年限是從開發商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即國家首次出讓該地塊的時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土地使用年限是指對合法取得的土地所享有的使用年限。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自取得該地的土地使用權之時算起。

土地使用權包括對土地所享有的佔有、使用、收益和有限處分的權利。

二、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科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 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 領取《土地使用證》。

所以瞭解到相關的土地使用證的期限後,我們就能知曉在對應的期限內使用者對土地是有享有相關權利的,這個是其他人無法剝奪的,如果發現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我們就可以通過對應的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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