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翻建房屋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W

有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翻建房屋嗎?

人民所持有的土地使用證是人民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一種憑證。人們在擁有土地使用證之後就可以對土地進行合法的使用。不過,國家為了規範人民對土地使用,對人民的使用土地的權利範圍進行了規定。人民在使用土地的時候,要在規定的範圍內進行。那麼,有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翻建房屋嗎?

一、有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翻建房屋嗎

可以。根據《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第十八條規定: 農村村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建住宅的,應當先向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提出建房申請,經村民會議討論通過後,按照下列審批程序辦理:

(一)需要使用耕地的,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縣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並出具選址意見書後,方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向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人民政府批准後,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劃撥土地;

(二)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根據村莊、集鎮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批准。 城鎮非農業户口居民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應當經其所在單位或者居民委員會同意後,依照前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回原籍村莊、集鎮落户的職工、退伍軍人和離休、退休幹部以及回鄉定居的華僑、港澳台同胞,在村莊、集鎮規劃區需要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審批程序辦理。 四、農民宅基地審批程序 符合申請宅基地條件的農村村民,應向本集體提出申請,經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會議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

二、農村宅申請報批時應分為原地翻建和異地新建兩種情況分別報送相關材料

1、屬於原地翻建的,應報送;

(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

(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

(3)户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

(4)原集體土地使用證書。

2、屬於異地新建的,應報送:

(1)農村村民用地申請書;

(2)農村村民建設用地審批表;

(3)户口簿複印件(與原件核對);

(4)屬於建新交舊的,提交原集體土地使用證,申請人與村委會簽定歸還舊宅基地合同;

(5)城鎮規劃區內的農村村民在農民新村內建住宅的,應有縣人民政府農民新村批覆並提交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選址意見書及規劃許可證。

國家之所以對人民使用土地的權利進行範圍規定,是為了幫助人民更好的使用土地,避免土地資源的浪費。只要人民的使用土地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人民就可以通過相應的程序,自由的對土地進行使用。所以在面對有舊的宅基地土地使用證可以翻建房屋嗎這樣的問題時,法律上是允許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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