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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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處於我國東南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比較發達,對勞動者的需求比較大,那麼勞動者的勞動強度也就隨之提高,在高温下工作除了需要忍受炎熱,還有可能發生危險,這對於户外工作人員的來説是個嚴峻的考驗,針對這一現狀,福建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如何規定?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福建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如何規定?

一、福建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

福建省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天810元。

高温補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的,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温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為高温作業、高温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但企業不能以發放飲料、綠豆等防暑降温飲料充當高温補貼。高温補貼應以現金的形式發放。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飲料。

員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補貼,可通過企業所在的村級勞動爭議調解辦公室爭取合法權益,或撥打12333投訴。有用人單位拒不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向用工所在地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投訴。

高温補貼時間:5月到9月,共5個月。

二、哪些人可以領高温津貼?

只要用人單位安排了高温作業,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等單位的勞動者都可依法享受高温津貼。

露天作業比如交巡警、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衞工人、户外線路檢測工人;室內作業如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都能享受到高温津貼。

三、“清涼飲料”不能抵補貼

除了發放高温補貼,用人單位還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温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抵扣高温補貼。

按照《關於高温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温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並應保存高温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2年。

勞動者從事高温作業情況以及高温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四、氣温達37℃以上,下午暫停户外施工

日最高氣温達到39℃以上,當日應當停止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7℃以上至39℃以下(不含39℃),全天户外露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12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户外露天工作;

日最高氣温達到35℃以上至37℃以下(不含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

除了領取相應的高温補貼外,廣大户外工作者更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特別是高温嚴峻的天氣,下午氣温最高户外工作危險較大,應停止繼續在户外施工,不論是企業還是勞動者個人都應維護好法律賦予的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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