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的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3W

高温持續不下,使得很多勞動者的工作收到極大影響。對於在高温環境中堅持工作的勞動者,國家也因此出台了相關的辦法,來關係這些辛苦的勞動者。由於地域的差異,各地的高温補貼發放標準不一樣,那麼浙江省的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的。

浙江省的高温補貼標準是怎樣

浙江省的高温補貼標準

高温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共4個月。據瞭解,浙江的高温津貼標準比較高,居全國前列,最高為每人每月225元,且發放時間為4個月。企業高温津貼發放標準為: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今年的高温津貼發放標準和前兩年一樣,即職工每月可拿145元至225元的高温津貼。

根據地市級以上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台站發佈,日最高氣温35℃以上的天氣都算。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

同時,省人社廳這一文件還規定了“高温條件下的勞動禁忌標準”,並要求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温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衞生標準的防暑降温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據瞭解,浙江的高温津貼標準比較高,居全國前列,最高為每人每月225元,且發放時間為4個月。企業可以每個月發,也可以一次性支付4個月的津貼。企業按此標準支付的高温費,可在職工福利費中列支,計入企業成本費用,並准予税前扣除。

民企發放的執行力度較弱

高温費不等於清涼飲料費

“高温費是什麼?不太清楚。”某快遞公司送貨員陳先生表示,雖然常在高温天奔波送貨,但從沒領到過這筆費用。“不過,公司會發放一些藿香正氣水、人丹給我們防暑降暑。”

目前高温費的發放仍然有些混亂,將消暑用品或是清涼飲料費替代高温費發放的民營企業不在少數。不少企業不但將二者混為一談,還表示高温費的發放不是強制的。

浙江省勞動監察總隊相關人員表示,高温費具有法律強制性,而清涼飲料費是企業職工的一種福利待遇。高温費不得以發放清涼飲料等實際物品衝抵。一旦接到職工關於高温津貼的投訴,將及時調查核實相關情況。

杭州市總工會勞動保護部負責人也表示,如果職工遇到高温費問題,可通過當地工會與企業溝通協商,或代職工向勞動部門反映情況。如果職工在高温下作業卻沒收到高温津貼,或用人單位拒發,可撥打市勞動保障服務熱線“12333”或者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如果勞動者符合高温補貼的發放條件的,用人單位必須給予發放。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發放高温補貼的,勞動者可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以下就由小編為你詳細介紹。

發放高温季節津貼屬於強制性規定。根據《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温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温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可見,高温津貼屬於國家規定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依規定及時以貨幣形式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如果單位拒不發放,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有權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可以知道浙江高温補貼的發放時間是在温度炎熱的6-9月。與全國高温補貼發放標準相比,浙江的高温補貼標準較高,其最低標準為145元每人每月,高温作業下的勞動者更是有185元每人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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