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廠不認定工傷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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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工廠不認定工傷怎麼辦

在工廠不認定工傷怎麼辦?

工傷職工個人可以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用人單位不賠償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執行的,申請人民法院執行。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第五十四條 職工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

發生工傷 建議先申請工傷認定 然後申請評級 再根據等級申請賠償,這樣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 賠償包括一次性醫療補助一次性就業補助一次性傷殘補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傷需要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局提出申請的 申請時需帶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 比如廠牌 工資條 銀行的工資發放記錄等 還需帶好本人的身份證 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務中心住院時的住院記錄及出院小結等(用人單位如果拿着 本人可以攜帶身份證去醫院要求複印並加蓋醫院公章的)

工傷發生很不幸,但是發生了之後,為了儘可能的挽回自己的損失,維護自己的權益,當事人應當及時的申請工傷認定,只有認定為是工傷之後,勞動者才可以申請賠償,否則無論是單位還是公司都不會理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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