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未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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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未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辦

工人們受了工傷申請了工傷認定,但在認定還未下達期間高額的醫療費加上生活壓力,經濟來源就成了揪心的問題。由於受傷,職工無法出勤,屬於停工期間,還未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辦?工資待遇怎麼定?這是大家迫切想要了解的。

一、還未工傷認定期間工資怎麼辦

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照發。

工傷職工還沒有認定期間,工傷職工不出勤是否有工資,要看雙方屬於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治療和出院後休養期間,憑職工就診的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或者簽訂服務協議的工傷康復機構根據職工傷情出具的休養證明,由用人單位按當地勞動部門《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確定。停工留薪期超過12個月或者有爭議的,需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滿,需要繼續治療休養的,憑治療工傷醫療機構書面證明,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由所在單位按不低於病假工資標準支付生活津貼。沒有醫療機構書面休養證明的,不支付工資福利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二、工傷未認定期間工資待遇怎麼定

一、沒有工傷鑑定結果證明就不能從法律層面上説就是工傷,如果醫療期滿又沒有醫院開具的病假條的情況下不去上班,單位有權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二、若認定為工傷,而勞動傷殘等級鑑定結果未出來,勞動局可根據規定結合實際病情給予停工留薪期(勞動局答覆),停工留薪期最長不超過12個月,如果確實需要超過12個月須到勞動局申請。

三、醫療期全額工資,醫療期是指自發生工傷入院到出院之間的時間。停工留薪期是指在有醫院出具的病假條前提下的修養時間,這段時間的工資按照停工期限分為不同的支付檔次,比如6個月以內的是崗位工資的70%,各地的規定不一定相同。

四、如果沒有二級甲等醫院以上出具的病假條,醫療期滿必須上班,但是單位要酌情考慮受傷員工的勞動能力,適當更換輕鬆工作崗位。

療養期間工資照常發,但是你需要提供給單位醫院開具的病例條。這段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特殊情況需要到勞動局申請,用人單位不得拖欠工資,並且保障工人出院後的後續生活和工作安排。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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