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認定後未做傷殘鑑定有什麼待遇?

來源:法律科普站 3.92K

工傷認定後未做傷殘鑑定有什麼待遇?

在我們日常工作中,難免會碰到因為工作而使自己的身體受到損傷的,當我們在因為工作的原因使身體受到傷害後,與我們存在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會向當地的工傷認定機構申請幫我們進行工傷認定,在確定屬於工傷後再幫我們申請工傷鑑定評級,用人單位會根據工傷鑑定機構給出的工傷結果對我們進行相應的賠償,那麼如果工傷認定後未做傷殘鑑定有什麼待遇呢,下面大家就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下。

工傷認定後未做傷殘鑑定可參考《工傷保險條例》享受工傷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總結的關於工傷認定後未做傷殘鑑定有什麼待遇相關內容,在我們因為工作而導致我們的身體受傷後,在工傷認定後,我們最好還是申請做一下工傷鑑定,這樣我們所得到的賠償也會比不做工傷鑑定的多,如果工傷鑑定沒有傷殘等級,再按以上的條例來進行賠償。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