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 發工資一定要有工資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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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如何支付工資,發工資一定要有工資條嗎

勞動者付出勞動之後,理應獲得勞動報酬。工資是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同時,支付工資給勞動者也是用人單位的義務之一。那麼,企業如何支付工資呢?詳細內容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企業如何支付工資

按照我國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應該直接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如果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可以由勞動者委託的親屬或者其他人代為領取。用人單位也可以委託銀行代發工資,給勞動者辦理銀行卡或存摺,將勞動者的工資直接轉到勞動者在銀行的存摺賬號上。

不管用人單位採取何種方式,都必須將工資直接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在我國就是指人民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二、發工資一定要有工資條嗎

領取工資是勞動合同中的一項重要的內容,是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勞動權利義務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人單位發放了工資,即履行了自己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作為履行義務的證明,用人單位有義務向員工提供其個人的工資清單。《工資支付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三款規定:“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作為員工,也應主動向用人單位索取工資清單。一方面,員工可以從清單中得知自己獲得的薪水的組成情況,可以知曉用人單位有沒有按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額支付了勞動報酬,有沒有為自己繳納三金,有沒有支付自己的加班工資,有沒有多扣了病事假工資等等,作到心中清楚。另一方面,一旦員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發生糾紛,工資清單也是一個有力的證據。雖然現在很多用人單位都通過爭銀行發工資了,在銀行的存摺上可以看出每個月的工資收入,但畢竟僅能看出一個總的數字,無法得知其具體的組成情況。因此,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工資清單是用人單位的法定義務。對於員工來説,則是一項權利,員工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在發工資時提供工資清單。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之初,都會約定好工資事宜。但是很多勞動者注重約定工資數額,卻不注意支付工資的方式等問題。這是很容易產生糾紛的。而作為企業也是應該搞清楚企業如何支付工資的問題,這樣才能避免與勞動者產生必要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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