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離職後不發工資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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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離職後不發工資怎麼辦

用人單位可以解僱勞動者,當然勞動者也能主動離職。而無論是在哪種情況下解除勞動關係的,用人單位都應當及時的辦理相關手續,然後支付拖欠的社保費以及工資報酬等等。那麼要是勞動者離職後不發工資怎麼辦?請閲讀下文進行了解。

正常辦理了離職手續,但公司不發工資的處理辦法:

1.先找到單位人事部門和財務部門,持離職證明文件要求發放應發而未發的工資。

2.若單位無理拒付,須持相關證明材料(身份證明、勞動合同/協議、離職證明及拖欠工資的相關材料)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關申請勞動仲裁(社會勞動保障局)。

3.仲裁機關會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告知仲裁結果,如不服仲裁結果,可向上一級仲裁機關申請複議。

4.直接向單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如果在你與用人單位之間辦理完結了離職手續後,單位還不支付拖欠你的工資的話,你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為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提起勞動訴訟。必要時,還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維護合法利益,追討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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