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貼是從自己工資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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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貼是從自己工資扣麼?

生育津貼是從自己工資扣麼

生育津貼不是從自己工資扣得,是社保機構發的。

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依法生育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生育保險基金支付了生育津貼的,用人單位不再支付工資。

二、生育津貼的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一)女職工

1、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天)×假期天數

假期天數:

(1)正常產假90天(包括產前檢查15天);

(2)獨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 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30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

2、生育醫療費

(1)確認生育就醫身份後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同醫院定額結算(超過1萬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數結算)。

(2)異地分娩的醫療費用,低於定額標準的按實際報銷;高於定額標準的,按定額標準報銷。

3、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

正常產、滿 7 個月以上流產;上年度市職工月平均工資× 25% ;

4、一次性補貼

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補貼。

(二)男職工

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當月本單位人平繳費工資計發。

男配偶假期工資 = 當月單位人平繳費工資÷30 (天)× 10 (天)。

(三)其它

1、經核定的生育津貼、男配偶假期工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到單位,由單位管理和發放。用人單位要依據相關文件的相關規定支付給職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營養補助費、在一、二級醫院分娩的一次性補貼,用人單位要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的標準支付給產婦。

平時繳納生育保險的時候,要從職工個人工資當中扣除一部分社保費用,但生育津貼就相當於休產假期間也能正常的領工資。生育保險是社保當中的一種,也是國家法律制度強行要求公司必須要給職工購買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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