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一、國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國定假日上班加班工資怎麼算?

法定節假日上班的話,除了正常支付的工資之外,再支付300%的加班費;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工資基數確定方式有哪些

加班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的方式確定,但不得低於各地區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執行。

(2)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的約定執行。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用人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其中勞動者本人日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勞動者本人小時標準為: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21.75×8)。

三、不發加班工資怎麼辦

沒有得到加班費的勞動者,要及時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當然勞動者也可以選擇仲裁,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綜合上面所説的,國定假日就是屬於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對於這個假日如果加班單位必須要支付加班費在,是對於工資的計算就會按百分之三百的比例來進行給予,對於用人單位就一定要按規定的條款進行支付,不然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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