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時加班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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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工時加班費計算公式是什麼

如今一般勞動者執行的都是標準工時制,但有的勞動者因為一些特殊原因執行的是綜合工時制。其與前者是很不一樣的,尤其是在計算加班工資方面。到底綜合工時加班工資該如何計算?以下是具體介紹。

綜合計算工時在加班費的計算上,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形,即不存在計發200%加班費的情形。綜合計算工時在計算員工的工作時間時,以綜合計算週期內總的工作時間除以週期內的工作天數,沒有超出法定標準的,無需另行再向員工支付加班費。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部分按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150%支付加班工資,在法定節假日上班的,按不低於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延伸知識:綜合工時制工資計算方法

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及工時計算方法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1、工作日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

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

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2、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在綜合工時制中,是不存在公休日加班的情況,但如果總工作時間與工作天數之比超過了法律規定的標準的話,那麼是需要支付本人工資150%的加班工資。要是法定節假日上班的,則支付的加班費標準不得低於本人工資的300%。希望本站小編蒐集的文章能夠幫助你進一步瞭解相關知識,感謝你的閲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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