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費怎麼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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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春節加班費怎麼認定

春節加班費怎麼認定

春節放假安排: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其中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該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的300%加班報酬給勞動者,並且不能安排補休或者調休;正月初三到正月初六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該支付不低於勞動者日工資200%的加班報酬。

二、國家法定節假日放假安排

經國務院批准,現將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和國慶節放假調休日期的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1. 元旦:每年1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2. 春節:每年農曆除夕到正月初六放假調休,一般情況下放假7天,允許週末調休。

3. 清明節:按照每年清明節氣時間確定,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4. 勞動節:每年5月1日,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5.端午節:每年農曆五月初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6、中秋節:每年正月十五,一般情況下放假1天,允許與週末調休。

7、國慶節:每年10月1日,一般情況下 放假3天,與週末調休4天。

春節期間加班要區分什麼時候是法定節假日什麼時候是調休,因為這兩段時間的加班費標準是不一樣的。本文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編輯,希望能為您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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