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春節法定加班費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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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於春節法定加班費怎麼算

對於春節法定加班費怎麼算

國務院發佈的關於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表示將第二條第二項修改為:“(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其餘時間只能算放假調休。

今年春節是2月12日,正值星期五。根據國務院發佈的最新消息,春節放假7天,具體是從2月11日至17日放假調休,共7天。其中2月7日(星期日)、2月20日(星期六)上班。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其中除夕、正月初四、初五、初六屬於放假調休,若是加班只有雙倍工資。

平時加班和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用補休代替。

二、春節加班費計算公式説明

1.計算公式:

春節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

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

2.公式説明:

21.75天為平均每月計薪天數。加班工資計算基數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來確定。

3.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算法:

(1)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規定是日工資按平均每月計薪天數21.75天折算,小時工資則在日工資的基礎上再除以8小時。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温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2)沒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3)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若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

綜上所述,春節加班3倍工資是農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天,就是2月12日,2月13日,2月14日,計算方法是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每小時加班工資=日加班工資÷8。當勞動合同沒有約定基數的,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加班工資基數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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