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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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什麼?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什麼?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是需要按照經濟補償金的兩倍來計算,支付賠償金。

1、勞動者可以解除合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支付賠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未按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時,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應當支付期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被拖欠工資怎麼辦

遭遇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察大隊投訴,也可直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應該到所在市區的勞動局對公司進行投訴,勞動監察大隊會對此立案,留下基本資料。然後去公司調查瞭解,事情屬實會出面調解,並警告公司的行為已違反《勞動法》,遇到拒不執行的公司會強制執行。

單位拖欠工資是一個常見的問題,勞動者可以通過下面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部門舉報(通常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4、根據國家規定在仲裁或訴訟的時候,可以要求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拖欠勞動者的工資是一種違法的情況,在這種狀況之下的話,首先是可以和勞動者所在的用人單位來進行協商,如果説確實是不支付工資的話,可以通過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來進行仲裁,或者是到勞動部門的保障監督管理單位來進行投訴舉報,也可以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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