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中曠工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3W

一、法律規定中曠工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規定中曠工能解除勞動合同嗎?

曠工是指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無正當理由不請假或請假未批准的缺勤行為。通常被用人單位列為嚴重的違紀行為,但很多法律並沒有規定曠工的具體處罰措施,因曠工解除合同法律沒有具體法律規定,但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中規定了曠工中什麼情形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解除勞動關係不能簡單的等同於除名、開除,但最終的結果都是不再有勞動關係。

國家規定是嚴重的違紀的員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屬於勞動合同法規定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形式。因此,公司可以將曠工的性質明確化、制度化。如定義連續礦工3天,一月之內曠工5天及以上為嚴重的違紀,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勞動者自動離職的法律後果

1、勞動者沒有提前3天(試用期)或者30天(轉正後)通知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關於辭職期限的規定。

2、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需要賠償用人單位的損失。注意,用人單位需要舉證證明勞動者自離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具體金額。

3、勞動者在自離前,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需要支付工資。用人單位以制度規定自離者不支付工資,這類規定違反法律規定,應屬無效。

綜上所述,國家法律規定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曠工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在沒有規章制度或規章制度無效的情況下,勞動者違反必須遵守的合同義務和勤勉義務,用人單位可以曠工違紀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具有違法解除的惡意,應當認定用人單位解除的合法性。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