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工資最低待遇標準如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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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工資最低待遇標準如何規定?

勞動合同工資最低待遇標準如何規定?

一般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約定的工資報酬是不能低於當地本年最低工資標準的。這麼做是為了減少出現用人單位損害到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在很多方面都對勞動者做出了保護,其中就涉及到工資報酬,確定基本工資的主要條件是:社會和企業的經濟水平,企業的勞動條件狀況,生產、工作崗位勞動的繁重程度和複雜程度等。

在同等的情況下,職工基本工資的多少,一般反映他們之間的工作能力、業務技術水平和擔負職責的差異。它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職工收入水平的高低。基本工資的最低數額,應當保證職工本人及其平均贍養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

二、勞動合同沒有寫工資怎麼辦?

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而未訂立,但勞動者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履行了勞動義務的,當事人的勞動合同關係成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按照下列規定確認:

1、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高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規定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相應內容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

2、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按照有利於勞動者的原則確認。據此,在處理此類勞動合同糾紛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過勞動報酬的,按照實際已經履行的內容確認,但所支付的勞動報酬低於用人單位規章制度、集體合同或者法定勞動標準的,應當補足差額;如果用人單位未曾支付過勞動報酬的,該勞動報酬建議以本單位同一時期,同一工種,同一崗位的平均工資水平為標準確定。

綜上所述,勞動合同中必須寫清工資支付方式,這是基本條款,不少單位會寫上一個基本工資,明確績效工資計算辦法。基本工資也不能過低,要高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應該不包括高温補貼及各項福利,如果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不符合法定標準,或者拖欠工資,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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