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內容規定開除職工不需要補償的情形是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6.54K

勞動合同內容規定開除職工不需要補償的情形是哪些

一、勞動合同內容規定開除職工不需要補償的情形是哪些?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勞動合同中,首先就是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然後是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接下來就是時間等一些信息,還有社保等政策,最後會將勞動法等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進行簡要説明。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收入;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祕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總而言之,其實公司出具的書面勞動合同和法律制度上規定的這些條款不能有太大的出入,規範的公司通常都會在合同中就寫清楚員工有可能會被辭退的這些情形。要提前提醒員工參加工作以後要遵守的一些事宜,這也是每一位員工入職之前要做好的準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