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與企業協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1、如企業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因此建議員工不要由自己提出離職,可在雙方解除協議中迴避這個問題,以免輕易喪失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
3、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員工則非常被動。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怎麼與企業協商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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