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具體有哪些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4.06K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有以下內容:

女職工勞動保護辦法具體有哪些內容?

1、用人單位應當加強女職工勞動保護,採取措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衞生知識培訓。

2、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範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3、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4、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章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主要內容是:

(1)禁止安排女職工從事礦山井下、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2)不得安排女職工在經期從事高處、低温、冷水作業和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

(3)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4)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

(5)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6)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7)女職工依法享有生育保險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