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不給產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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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發放的工資和社保局發放的生育津貼不能同時享受。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

懷孕期間不給產假工資怎麼算?

2、如果單位有交社保,產假期間企業無需向職工支付工資,而是由公司憑女職工的生育憑證,到生育保險基金處為其申請生育津貼,以生育津貼作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

但是,若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基數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那麼將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予以差額補足。

3、如果單位沒有交社保,產假期間公司應當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第四條規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

產假工資規定:產假,工資應全拿。

第一種:是用人單位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的的產假期間的待遇為:

1、生育津貼;

2、生育醫療費用;

3、計劃生育手術醫療費用;

4、國家和本市規定的其他費用。

(一)、產前假

女職工妊娠七個月以上,工作許可,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休產前假。經二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證明有習慣性流產史、嚴重的妊娠綜合徵、妊娠合併症等可能影響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請,用人單位應當批准其產前假。

產前假為期兩個半月。期間,女職工工資不得低於其原工資性收入的80%;調整工資時,產前假視作正常出勤。

(二)、產假

不管是一胎還是二胎,女職工都能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

女職工生育後,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准,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

流產的情況: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於2周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不少於6周的產假。

員工如果懷孕,用人單位是必須放員工產假的,這是《勞動法》中規定的內容。一般來説,員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就可以申請產假兩個半月。並且在生育過後,如果用人單位的條件許可的話,可以再請六個半月的產假,並且如果購買了保險的話,則會下發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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