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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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如果説用人單位使用年紀比較小的勞動者的話,那當然是違反法律規定的,這主要是因為我們國家規定童工的使用是違法的,當然童工和未成年工他是有一定的區別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

一、童工及未成年工管理制度是怎麼樣的?

依照中國《勞動法》定義,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而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二、未成年工與童工的區別:

(一)在年齡上,童工是指未滿16週歲,與單位或者個人發生勞動關係從事有經濟收入的勞動或者從事個體勞動的少年、兒童。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

(二) 合法性不同,我國法律在原則上是禁止用人單位招錄童工的。但對於未成年工,則是允許的

(三)保護方向不同,對於童工,國家規定凡招用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就是使用童工。國家嚴令禁止使用童工。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也不得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也不能開業從事個經營活動,而對於未成年工根據《勞動法》第六十五條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第六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且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是指:

①森林伐木、歸楞及流放作業;

②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5米以上(含5米)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即二級高處作業;

③作業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放射防護規定》中規定劑量的作業;

④其他對未成年工的發育成長有影響的作業。

(四)責任不同,童工一般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不能作為《勞動法》上規定的勞動者主體的。而未成年工是被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因此可以作為勞動者與相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受到《勞動法》等法律的保護。

首先我們國家勞動法律當中,關於童工是進行了明確的,他是指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其次未成年用工他是可以的,但是也必須要年滿16週歲,還有就是未成年人用工的話,他需要有一個安全保障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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