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社保怎麼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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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社保怎麼繳納?

我國法律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規定了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必須要為勞動者繳納社保,社保的繳納是強制規定的,它不僅對勞動者有保障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用人單位承擔更小的風險。那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社保怎麼繳納?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社保怎麼繳納?

社會保險分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其中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這三種險是由企業和個人共同繳納的保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完全是由企業承擔的。個人不需要繳納。 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為:用人單位20%,員工個人8%。 基本醫療保險繳費比例一般為:用人單位6%,員工個人2%。 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為:用人單位2%,員工個人1%。 工傷保險費的徵繳按照參保地社會保險費徵繳相關規定執行。 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繳納,員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二、用人單位不繳納社保會有哪些隱患?

具體來説,不簽訂勞動合同、不繳納社會保險可能給用人單位帶來如下隱患: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最多支持11個月。

2、補繳勞動保險,並承擔補繳滯納金。

3、賠償失業保險金。

4、在員工辭職的情況下仍被判定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4、超過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即視為已經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5、如果員工病了,可以向單位主張醫保本應承擔的費用。

6、如果女員工生孩子了,會主張生育保險應報銷的醫療費及生育津貼。如果該職工為晚育,則生育津貼的數額將達近兩萬元。

7、如果員工發生了工傷,員工會向單位主張本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涉及的金額也相當大。目前工亡的賠償金為近40萬(不包括供養親屬撫卹金)。

8、可能面臨勞動監察部門及社保部門的罰款。

除非雙方解除勞動關係,否則如果用人單位不為勞動者繳納社保,將會承擔一定的處罰。事實上,社保除了可以保障勞動者的基本權益,還可以為用人單位減小一定的風險,以工傷保險為例,如果用人單位在未為勞動者購買工傷保險的前提下員工發生工傷事故,該員工的工傷賠償將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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