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工資是什麼 - 實習工資該不該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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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工資是什麼,實習工資該不該給

實習是大學生進入社會的第一堂課,但是由於大學生的社會經驗不豐富,在實習的過程中吃了虧也不知道,並且也沒有辦法去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麼實習工資是什麼,實習工資到底該不該給呢?本站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解答這方面的問題,希望對您解決遇到的問題有所幫助。

一、實習工資是什麼

實習工資就是大學生在用人單位實習期間的勞動報酬。

二、實習工資該不該給

1、未取得大學生就業推薦表,那麼公司可以當做是大學生掛靠單位“學習”,注意了,是你主動求單位給你學習的機會,單位提供資源對你培訓,因此雙方不屬於勞動關係,不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單位是可以不給工資你的。

2、取得大學生就業推薦表,這個問題司法上沒有做出規定,但是現在有判例,是認定該學生是單位的正式員工,該大學生與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受《勞動合同法》約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給你工資。

有這樣一種説法:在校大學生不能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否定的,因為中國沒有一部法律説在校大學生不能籤勞動合同、不能買社保,因此你完全可以要求單位跟你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現在單位跟你籤實習合同只是為了免於辦理社保的繁瑣事宜,同時為了降低人力成本、減低風險而已。還有一個問題要注意,如果沒買社保,那在工作期間你發生意外事故是應該由單位承擔醫療事宜的,除非該單位跟你學校有約定,否則,依照司法實踐即使合同沒約定或約定由你自行承擔,也應該有單位承擔。

注意:五險是國家規定的,單位一定要買。而一金及各種補貼要視各地區出台相關規定或單位的規定而定。

三、最低工資規定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第3條第1款的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勞動部關於執行勞動法的意見》第57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形成或建立勞動關係後,試用、熟練、見習期間,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其所在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其不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而技校實習生只是去實習,去學習公司的經驗,檢驗一下自己的技術是否學到位了,並未建立勞動關係,公司支付的只是生活補助費,這種生活費通常低於最低工資保障。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實習工資的相關知識,通過小編的介紹,取得實習工資的關鍵就是大學生就業推薦表,有這樣一個文件就可以確認勞動關係,自然也就能拿到工資。因此,小編在此提醒各位即將進行實習的大學生們,在參加實習時一定要帶上大學生就業推薦表。當然,如果已經在實習的大學生遭遇了上述問題,可以來電諮詢本站的專業律師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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