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拒絕的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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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時間加班的,勞動者可以拒絕。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勞動者也是不能拒絕加班。那究竟不能拒絕的加班情形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吧。

不能拒絕的加班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拒絕的加班情形有哪些

加班加點,也稱延長勞動時間,是指用人單位經過一定程序,要求勞動者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最高限制的日工作時數和周工作天數而工作。一般分為正常情況下加班加點和非正常情況下加班加點兩種形式。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有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如果勞動者不加班則是違法的。

這四種情形是: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4、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完成收購、運輸、加工農副產品緊急任務的。

勞動部門有關人士指出,在上述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組織職工延長工作時間可不受法律規定的條件限制,但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的標準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二、加班加點的工資該怎麼支付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標準是: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即正常工作日加點),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即星期六、星期日或其他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即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以及其他法定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工資標準的300%的工資報酬。

根據介紹,在上述四種情況下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那麼勞動者此時是不能拒絕的加班。而加班了就要支付相應的加班費,根據實際加班的情況不同,法律規定的加班費標準也是不同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建議可以諮詢一下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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