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要怎樣計算 - 勞動者能不能拒絕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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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自己主動自願加班的情況下,無法向單位索要加班費。不過要是在單位的安排下進行加班的話,這種情況下就可以要求單位支付加班工資了。不過實踐中這個加班工資要怎樣計算才好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瞭解,下面就讓本站小編來為你做詳細解答吧。

加班工資要怎樣計算 勞動者能不能拒絕加班

一、加班工資要怎樣計算

1、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2、計算加班工資的基數不一定是勞動者的全部工資。在確定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時,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中沒有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員工代表通過集體協商,在集體合同中明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月工資的70%確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辦法確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低於最低工資的,則要按最低工資計算。

二、勞動者能不能拒絕加班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根據以上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首先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及工行協商一致,徵得勞動者及工行同意;

2、必須是由於單位生產經營的需要;

3、安排加班,一般一天不得超過1小時,特殊情況不得超過3小時,但一個月不得超過36小時。

對於用人單位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在計算加班工資的時候有三個因素是必須要考慮到的,即加班的具體時間段、加班的時間長短以及加班費的計算基數,缺少其中一個就無法準確的計算出加班工資的數額。要是各位在閲讀了上文之後,還對加班工資要怎樣計算這個問題不清楚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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