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訴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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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勞動合同權利被侵犯之日算至以後的六十日(不含因不可抗力而中斷的期間)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爭議仲裁。那麼勞動仲裁申訴書怎麼寫呢,而勞動訴訟舉證又有哪些注意事項呢?下面為您具體闡述。

勞動仲裁申訴書怎麼寫?

一、勞動仲裁申訴書怎麼寫

仲裁申訴書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申訴人姓名、職業、住址和工作單位;被訴人名稱、地址,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應寫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這是文書的核心,應注意寫作技巧和具體運用。首先應當寫明爭議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經過和結果等,並重點寫明當事人之間權益爭議的具體內容和焦點,説明被訴人應當承擔的責任。其次,依據法律規定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論證所提要求的正確性、合法性。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涉及的爭議內容有幾項,必須一一列出,漏寫了的,不會受理。

(3)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

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被訴人答辯、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證人應該是能夠證明勞動爭議案件客觀情況的人。一旦明確為證人,應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通知作證時,不能拒絕作證,不得作偽證。

(4)申訴人本人署名或蓋章,申訴日期。

寫好一份仲裁申訴書並不難,關鍵是事實要清楚,理由要充分,證據要確鑿。如果員工書寫確實有困難,也可以在勞動仲裁部門的指導下完成。這裏,特別提醒:

(1)申請仲裁的案件必須是勞動爭議案件(勞務爭議不受理),而且要符合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理範圍。

(2)提出仲裁申請的,必須是該勞動爭議的當事人。朋友、同事、家屬都不能替代申請。

(3)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必須有明確的被申訴人和爭議事實,有請求仲裁的具體要求和理由。

(4)必須在法定申訴時效期間(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仲裁委員會提交書面申請書,並按照被申訴人數提交副本。如果申請的勞動爭議屬集體勞動爭議,當事人應推舉代表參加仲裁,申請仲裁時應提交全體爭議當事人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二、勞動訴訟舉證有哪些注意事項

勞動爭議案件原、被告應提供以下證據材料:

1、用人單位提交其法人資格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2、需委託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授權委託書;

3、合同工,提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固定工、臨時工、季節工、農民輪換工應提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關係的證明。

4、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裁決書,或超過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不予受理案件通知書。

5、勞動爭議發生的事實根據(包括勞動爭議如何發生的、爭議的內容、能證明勞動爭議案件情況的一切證據材料)。

6、用人單位提供解決爭議的法律依據。依照的法律、行政法地方性法規、參照的規章的名稱及適用的條、款、項、目、若依據是本單位的內部規定,則提供該規定的正本及複印件。

希望對您申請勞動仲裁能有所幫助。此外,勞動仲裁的整個程序下來大概需要2個月的時間,如果您的條件許可的話,您可以先諮詢下專業的律師,讓他們幫您代寫一下勞動仲裁申請書,瞭解下具體程序該怎麼走,這樣更有利於您維護自己作為勞動者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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