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共有房產申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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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房產申請條件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着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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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共有房產申請條件

共有產權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設單位開發建設,銷售價格低於同地段、同品質商品住房價格水平,並限定使用和處分權利,實行政府與購房人按份共有產權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北京共有產權房申請家庭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申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申請家庭成員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單身需年滿30週歲,

3、家庭成員在京均無住房,

4、符合北京限購條件。

同時要注意的是,各區還會在項目公告中規定符合本區的相關要求,具體以各項目公告為準,以及一個家庭只能購買一套共有產權住房。

有以下情況的家庭不能夠申請北京共有房產:

1、申請家庭已簽訂住房購房合同或徵收安置房補償協議的。

2、申請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轉出記錄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離異後單獨提出申請,申請時點距離婚年限不滿三年的。

4、申請家庭有違法建設行為的,申請時未將違法建築物、構築物或設施等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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