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

目前,很多重大交通事故是由相關的行為人不清楚應該如何正確處理交通事故所導致的。所以瞭解正確的交通事故處理方法是避免二次交通事故以及及時獲得救助就為有效的方法。當事人自行對交通事故的處理,在一些特殊情形下,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對道路交通事故的處理,應當嚴格依法辦事,保證處理程序的合法性。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都有哪些人?可以是什麼人?

交通事故調解參加人包括:

  (一)交通事故當事人及其代理人;

  (二)交通事故車輛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有必要參加的其他人員。委託代理人應當出具由委託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委託事項和權限。參加調解時當事一方不得超過三人。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指派二名交通警察主持調解。調解採取公開方式進行,調解時間應當提前公佈,調解時允許旁聽,但是當事人要求不予公開的除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