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衞過當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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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衞過當判決書

不管是民事審判還是刑事審判,在審核活動的最後都會宣讀判決書,案件最後流程就是依據判決執行。對於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如果當事人不服,那麼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提起上訴。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據法院判決、裁定執行,可能會強制執行,甚至還可能觸犯刑法。根據《刑法》第313條規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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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衞過當

你好,防衞過當,是指防衞行為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的犯罪行為。防衞過當具有兩方面的特徵:一、在客觀上表現為防衞行為明顯超過了必要限度並造成了重大損害;二、防衞行為必須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對於防衞過當的量刑,刑法第20條第2款規定,“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是否超過必要限度,要看對對方造成傷害的程度。
   是否構成重傷需要法醫鑑定的。至於量刑要看最終定罪的罪名,不同的罪名量刑不同。賠償要根據對對方造成的具體傷害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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