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辭職但是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9.66K
想辭職但是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想辭職但是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想辭職但是公司不讓走怎麼辦

1、勞動者想辭職但是公司不讓走,只要提前三十日書面向公司發出通知或者在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了單位,到期後就可以辦好工作交接手續走人;
2、如果公司強行不讓勞動者走的,勞動者到期後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