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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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事實勞動關係屬於勞動關係嗎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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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明有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勞動關係的提出與勞動合同關係的特點有關,勞動者的勞動(勞務)一旦付出,就不能收回,即便勞動合同無效,也不可能像一般合同無效那樣以雙方返還、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來處理,否則對於勞動者來説是不公平的。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這種勞動爭議通常由勞動者提起。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工之日起建立勞動關係,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事實用工但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為事實用工。

關於事實勞動關係的確認問題,實踐中只要勞動者舉證證明為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仲裁機構就會作為勞動案件受理。用人單位若否認雙方之間的勞動關係,應當舉證證明。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

經濟從屬性上論述勞動關係的特徵,並在一定程度上達成了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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