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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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

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一、總則

{子問題開始}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及員工入職與試用期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子問題開始}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適用於公司各部門。

{子問題開始}二、入職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三條 員工通過包括但不限於郵件、快遞、傳真、電話、短信等方式收到《錄用通知》或獲取公司告知的錄用訊息後,應按照《錄用通知》或錄用訊息所限定的時間及相關要求,到指定的地點及時辦理入職手續。

{子問題開始}第四條 員工辦理入職手續,須攜帶如下書面材料:

(一)若員工為有工作經驗的社招人員,應攜帶原工作單位出具的離職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關係變動表等),以及與原工作單位簽訂的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以下簡稱“協議”)複印件,同時應提供與協議一致的原件,在經公司核實一致無誤後將原件予以返還;若員工為應屆畢業生,應攜帶就業推薦表原件;

(二)三級甲等醫院出具的入職體檢報告,具體體檢項目以《錄用通知》或錄用訊息告知的為準,且報告出具日期距離員工向公司提交之日不得超過兩個月;

(三)在有效期內的員工本人身份證正反面複印件;

(四)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以及與公司要求的職稱相關的資質證書複印件,同時應提供與協議一致的原件,在經公司核實一致無誤後將原件予以返還;

(五)勞動合同書、員工保密協議、員工信息登記表以及公司各類規章制度所附的文件回執單等;

(六)近期1寸證件照2張,背面需註明員工本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七)公司要求攜帶的其他書面材料。

{子問題開始}第五條 員工應如實填寫員工信息登記表中的內容,同時,為了公司能夠建立健全人事資料檔案以便為員工提供更好更全面的服務與管理,員工還需向公司提交如下電子檔材料:

(一)在有效期內的員工本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

(二)户口本(首頁+員工本人頁)掃描件;

(三)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以及與公司要求的職稱相關的資質證書掃描件;

(四)電子檔個人簡歷;

(五)近期1寸電子檔證件照;

(六)公司要求提交的其他電子檔材料。

{子問題開始}第六條 員工對於與本人有關的基本信息(包括不限於户籍地址、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均應如實向公司提供,確保真實有效,並自願以此作為各類法律文書(包括但不限於法院傳票、判決書、裁定書等)及公司信函、告知書等各類文件的送達地址。

若基本信息發生變更,員工應自相關變更發生之日起10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公司,出現變更未予告知的,公司將以員工提供的初始信息為準,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員工自行承擔。

{子問題開始}三、試用期管理

{子問題開始}第七條 公司根據員工的勞動合同期限確定員工的試用期:

(一)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包括3個月)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

(三)3年以上(包括3年)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

{子問題開始}第八條 簽訂以下勞動合同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一)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不包括正好3個月的勞動合同)的短期勞動合同;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九條 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以勞動合同約定、公司相關制度規定及《錄用通知》或錄用訊息告知的為準,不得低於公司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且不得低於公司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

{子問題開始}第十條 員工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公司。

{子問題開始}第十一條 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時,公司可以依法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無需向員工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其中試用期內員工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即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員工違反本管理制度第四、五、六條規定,存在虛假或偽造行為的;

(二)未能按照公司部門或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經考核不合格的;

(三)不符合公司規定的應滿足的其他錄用條件的。

{子問題開始}第十二條 當符合《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的情形時,公司可以

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後,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子問題開始}第十三條 員工在試用期離職的,參照《離職管理制度》進行處理。

{子問題開始}四、附則

{子問題開始}第十四條 凡本管理制度未能涉及的範圍均按國家及地區相關法律、法規、條例等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經過職工代表大會廣泛討論、與工會協商後公告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六條 如需重新修訂將另行公告或發文通知,所有條例將遵照修訂後之標準執行。

{子問題開始}第十七條 本管理制度為公司機密,嚴禁隨意傳播。

{子問題開始} 

單位名稱:

{子問題開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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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問題開始}附件一:

{子問題開始}員工信息登記表

{子問題開始}姓 名

{子問題開始}性 別

{子問題開始}出生年月

{子問題開始}籍 貫

{子問題開始}民 族

{子問題開始}政治面貌

{子問題開始}最高學歷

{子問題開始}專 業

{子問題開始}畢業學校

{子問題開始}職 稱

{子問題開始}婚姻狀況

{子問題開始}生育狀況

{子問題開始}身份證號碼

{子問題開始}聯繫電話

{子問題開始}户籍地址

{子問題開始}現居住地址

{子問題開始}緊急聯繫人

姓名: 與本人關係: 聯繫電話: 

{子問題開始}語言能力

{子問題開始}英語水平: 其它語言: 

{子問題開始}教育經歷

{子問題開始}年月-年月

{子問題開始}學校

{子問題開始}專業

{子問題開始}學歷

{子問題開始}有無學位

{子問題開始}工作經歷

{子問題開始}年月-年月

{子問題開始}單位名稱

{子問題開始}職務

{子問題開始}證明人

{子問題開始}聯繫電話

{子問題開始}主要家庭社會關係

{子問題開始}姓名

{子問題開始}年齡

{子問題開始}稱謂

{子問題開始}工作單位/職務

{子問題開始}電話

{子問題開始}既往病史

高血壓( )心臟病( )傳染性疾病( )精神疾患( )糖尿病( )腎炎或腎功能不全( )肝炎或肝功能不全( )受重傷或手術( )其他 

{子問題開始}其它需向公司説明事項

本人承諾在此登記表所填報的一切內容均屬真實有效,如有隱瞞及虛報願意接受公司無償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本人同意登記表上提供的有效通訊地址為公司今後送達所有文件的地址,公司只要將文件寄往本人所提供的地址,則可視為送達。若聯繫電話、有效通訊地址等信息變更,本人在10日內書面通知公司,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本人承擔。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員工簽名: 日期: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 

{子問題開始}文件回執單

{子問題開始} 

文件名稱

《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

文件下發時間

收到時間

本人現已收到公司下發的《入職與試用期管理制度》及其附件,並經閲讀後充分學習,已明確知曉該文件所傳達的公司內部管理的意思表示,對此無任何異議,承諾遵照執行,並自願承擔違反該規章制度對本人所產生的不利後果!

員工本人簽收

(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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