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程序前置的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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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仲裁程序前置的條件是什麼?

勞動仲裁程序前置的條件是什麼?

1、勞動仲裁前置,顧名思義就是發生勞動爭議,要先申請勞動仲裁;

2、如果沒有申請勞動仲裁,就不能到法院起訴;

3、由於勞動仲裁必須在訴訟之前,所以叫“仲裁前置”。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

(一)仲裁申請書。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如實準確填寫《仲裁申請書》,《仲裁申請書》一式三份,其中兩份由申請人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請人留存

(二)身份證明。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證明的原件及複印件: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提交勞動仲裁本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及複印件、本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等

(三)能夠證明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有關材料,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協議)、解除或終止合同通知書、工資單(條)、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及複印件;

(四)申請人在申請勞動仲裁時,仲裁委根據立案審查的需要,要求申請人提交能夠證明被訴人身份的有關材料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如被申請人是用人單位的,應當提交其工商註冊登記相關情況的證明(包括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經營地等情況);如被申請人是勞動者的,應當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現居住地地址、聯繫電話等。

提起勞動仲裁是去法院起訴的前置條件,申請勞動仲裁時,需要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勞動者的身份證明材料,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勞動者的身份證明材料可以是本人的身份證、户口本。勞動合同,工資條,社會保險的繳納憑證,可以作為建立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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