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怎麼算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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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班工資怎麼算才合法?

加班工資怎麼算才合法?

加班工資應當是按照平時工資的1.5倍,兩倍和三倍計算才合法。《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二、加班是強制的嗎?

強制加班是明顯違反《勞動法》的,加班沒有加班費同樣不合法。

用人單位(包括事業單位)需要勞動者加班必須依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在徵得勞動者同意後方可安排。

“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2)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日常生活當中,目前如果存在着加班的情況,按照我國勞動法當中的規定,必須要支付加班的費用,這是屬於一種法律當中規定的同時在具體的加班費用製作這個方面的話也是有不同的標準的,比如説如果是在法定節假日安排加班的,加班費用,應當是平時加班的工資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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