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官司一般開庭幾次?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5W

離婚官司一般開庭幾次?

大多數男女從戀愛到結婚的初期階段,雙方關係都是親密而幸福的,恨不能時時刻刻都呆在一起,但在夫妻感情破裂選擇離婚的時候,卻又巴不得馬上結束分開,一分鐘都不想見到對方,如果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就只能通過訴訟方式儘快解決了,那麼,離婚官司一般開庭幾次呢?

一、離婚官司一般開庭幾次?

在一般情況下,法院對第一次離婚訴訟基本上都是進行調解處理,除非一方有出軌、重婚、家暴、分居兩年以上等符合規定的情形會判決離婚;第一次庭審結束後,如果沒有新的情況和理由,則必須等待六個月以後再次提起訴訟,只要請求離婚的一方態度依然十分堅決,法院一般會准予離婚。

二、離婚訴訟中准予離婚的規定情形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三、首次開庭未准予離婚的情況

1、夫妻一方要求離婚,另外一方堅決不同意離婚的,一般要經過兩次訴訟,即第一次離婚訴訟判決不離後,在判決書生效滿6個月後提起第二次離婚,不滿6個月以同樣理由同一事實提起離婚的法院不予受理。第二次提起訴訟離婚,法院一般都會判決離婚。如果沒有公告送達等事件的發生,整個過程將經一年的時間。

2、雙方都同意離婚,單對於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意見不同的。在一審判決離婚後,如果不服法庭判決(調解),可以在收到判決書(調解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逾期不提起上訴,判決(調解)書生效。如果不及時提起上訴,在判決(調解)生效後,當事人不能就離婚與否申請再審,只能就有關的財產分割和子女撫育問題申請再審。

綜上所述,關於離婚官司一般開庭幾次的問題,是基於訴訟離婚這個前提,在一般情況下,法院對第一次離婚訴訟基本上都是進行調解處理,除非一方有出軌、重婚、家暴、分居兩年以上等符合規定的情形會判決離婚;第一次庭審結束後,如果沒有新的情況和理由,則必須等待六個月以後再次提起訴訟,只要請求離婚的一方態度依然十分堅決,法院一般會准予離婚。

熱門標籤